甘州区青年东街小学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 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全面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坚决遏制违规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甘州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区教发〔2025〕63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精神,切实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等纪律要求,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招生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杜绝各类违规招生现象,健全招生入学长效机制,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确保招生工作规范稳定。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

招生坚持“科学划片、免试就近、人房户一致、排序优先”的原则,免试登记入学。片区内学生认定以房为主,确保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入学。

(二)严控大班额原则

认真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

(三)自主招生原则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确定招生计划,落实招生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开展招生工作。

(四)顺序录取原则

按照“甘州区户籍儿童”和“随迁子女”两个批次要求,先进行预报名,然后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严格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持续优化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依据,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应上尽上。

(五)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

三、招生对象及时间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甘州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时间节点

1.6月19日至6月30日: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宣传。

2.7月1日至7月6日:线上报名及线上初审。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招生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7月7日至7月8日:线下审核。根据招生系统填报情况和初审情况,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和需线下审核对象(免现场审核的前提条件是儿童户籍信息、监护人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必须全部从招生系统接口获取,并在招生片区内,其余均需线下审核)

4.7月9日至7月10日:录取公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确定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5.7月11日至7月15日:教育局调配入学。

6.8月25日至9月10日:入学注册。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四、招生条件及要求

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甘州区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划定的招生区域自主开展招生工作。

1.入学条件

按《甘州区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划定的青年东街小学招生区域入学。登记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凭证(指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 51%>;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两者需同时提供>;租住房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等基本证明材料,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和子女的居住证。办公、商业、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2.招生顺序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甘州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且在招生片区有自购住房的适龄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B类):甘州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且在招生片区内居住公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顺序(C类):甘州区户籍,户口不在招生片区内,但在招生片区内有自购住房,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的适龄儿童。

第四顺序(D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且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自购住房并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儿童。

第五顺序(E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且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自购房,但未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适龄儿童。

第六顺序(F类)甘州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但在招生片区无自购住房,监护人在招生片区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第七顺序(G类)甘州区户籍,户口不在招生片区,在招生片区无自购住房适龄儿童。包括:①户口不在招生片区,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租住房屋。②户口不在招生片区内,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在招生片区内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须提供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第八顺序(H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且监护人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第九顺序(I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但监护人未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3.报名录取流程

今年招生采用“网上申请、依序录取、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1)信息采集。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报名地区选择“张掖市—甘州区”,进入报名入口,选择需要办理的入学学段(小学入学),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选择“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甘州区户籍)或“非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非甘州区户籍)。按照居住地所在片区选择对应学校,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入学申请网址为:

https://zwfw.gansu.gov.cn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系统比对。系统根据监护人信息比对户籍、房产等信息。

(3)学校审核。学校工作人员使用智慧教育云平台账号登录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系统

https://ruxue.smartedu.gsedu.cn/admin/

完成适龄学生入学申请审核、录取工作。也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服务平台核验房产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

(4)现场审核。系统比对未通过或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按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确认签字并做好资料留存,签字人对现场核验结果负责。

(5)录取确认。所有新生均需在报名系统报名,学校审核录取工作结束后,公示已录取学生名单。

(6)调配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我校联系周边有学位学校调配入学,无法调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7)注册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录取人数在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四、注意事项

1.信息填报时,监护人所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查发现,监护人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适龄儿童录取资格,由我校联系周边有学位的学校调配入学。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甘州区学校入学的资格,回户籍地就读。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日期和租房适龄儿童房屋租赁截止日期均为 2025 年5 月 31 日前。

3.如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信息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在招生片区所在学校就近入学资格,由招生片区学校落实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联系周边有学位学校调配入学。

4.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由就读幼 儿 园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期限为一年。

5.线下审核所需资料

(1)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共两张,分别为:户口本首页和孩子户口页印在一张上,并在左上角写上孩子姓名、家长联系电话;父亲户口页和母亲户口页印在一张上);

(2)房产证与复印件(或购房合同),以购房合同为房产凭证者请复印合同封面、第1、2、3页、家长签字盖章页,同时需提供交费证明资料(如税务机关出具的收款收据,银行流水等);

(3)非甘州区户籍儿童还需提供父母和子女的居住证、甘州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所有提交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A4纸张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招生要求

(一)明确招生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

青年东街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建国(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李双寅(党支部副书记)

焦银香(副校长)

王立云(副校长)

组  员:邓海元(教导主任) 

李  岩(教导处副主任)

李  红(教导处副主任)

马仲江(德育处主任)

苟淑香(教科室主任)

李爱银(信息中心主任)

程建军(总务主任)

二)推进阳光招生

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校招生方案,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包括具体的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程序、录取名单,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切实精简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

(四)落实照顾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一是符合《张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8〕1 号) 相关内容的现役军人子女;二是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 号) 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三是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 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四是经过备案的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子女。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需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加强廉洁招生宣传教育,提升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阳光招生工作纪律和秩序,大力整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传播虚假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等违规招生问题。坚决遏制招生工作中的微腐败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凡在招生工作中因履职落实不力、操作实施不当造成侵害群众利益等责任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的,区教育局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邓海元(教导主任):13309368816 

李岩(教导处副主任):13993660320

李红(教导处副主任):15593632296

李爱银(信息中心主任):13830683343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及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936-8212774    0936-8636027

    甘州区青年东街小学

       2025年6月26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青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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