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第五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为做好我园2024年秋学期招生工作,根据《甘州区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现将我园招生工作公布如下
招生计划
      结合幼儿园园位情况,本学年我园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00名,中大班不招生。
招生对象
      凡年满三周岁,即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以“相对就近”原则到本幼儿园进行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以及幼儿园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依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为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教育服务。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二)坚持相对就近和房户一致的原则

根据家长对学前教育的多样需求,相对就近选择幼儿园登记预报名信息。幼儿园按照“房户一致”的原则,根据招生方案和园位情况统筹安排幼儿入园。适龄幼儿原则上不得跨同类幼儿园入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幼儿园提前确定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数,通过园门口张贴方案,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有关政策程序、信息预登记要求、现场审验时间地点、正式报名时间及审核所需的各类资料。

招生办法
      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和房户一致的原则,结合园位配置情况,按照幼儿户籍和住址情况,分批次顺序落实入园资格(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次顺次录取。因园位限制,未落实入园资格的其余幼儿由家长自主联系其他园入园。
招生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本区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有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自购住房或公房,以户口簿地址相对就近确定入园资格。包括:①户口在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第二批次:本区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在城区自购住房或居住公房,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但房屋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幼儿,以房屋地址相对就近确定入园资格。   第三批次: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且监护人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第四批次: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但监护人未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五批次:本区户籍租房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在甘州区城区没有相应产权住房,租房居住的适龄幼儿,以租赁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第六批次: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甘州区城区租房居住,且监护人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租赁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第七批次: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甘州区城区租房居住,但监护人在甘州区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租赁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预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第一批次幼儿预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8:30—11:30报名条件:本区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有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自购房或公房,以户口簿地址相对就近确定入园资格。

 二、第二批次幼儿预报名时间

2024年7月6日下午14:30—17:30

报名条件:本区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在城区自购住房或居住公房,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但房屋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幼儿,以房屋地址相对就近确定入园资格。

      三、7月7日,如有空余园位,其他批次幼儿依次预报名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条件:查看甘州区第五幼儿园招生公告

  7月8日—9日:数据汇总,再次验证佐证材料,核准幼儿入园批次。

    7月10日:公示录取名单

预报名所需资料
      原件: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的持有人必须为幼儿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除幼儿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亲属所持有的房屋产权证一律不予认可。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下来的,持有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持有人必须为幼儿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除幼儿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亲属所持有的购房合同一律不予认可。      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复印并排序装订:

1.户口簿幼儿页

2.户口簿户主页

3.幼儿父、母亲页

4.房产证明(购房合同

5.以上复印件均为A4纸张、双面复印,按第1项至第4项顺序装订,在复印件第一页右上角写清幼儿姓名和联系电话。

所有复印件需清晰、无涂改。凡涂改、伪造原件和复印件的,一律不予登记。

照顾政策者所提交材料:除了要提供以上的原件复印件资料外,还需要提供符合政策照顾的证明佐证材料。(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需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地点甘州区第五幼儿园一楼音乐大厅
收费标准
     1.保教费:300/月×4.5=1350元。甘肃户籍幼儿免除保教费500元,实际缴费850元。非甘肃户籍幼儿缴费1350元。2.伙食费:每天13元,根据幼儿实际出勤天数,放假时伙食费结算清退,多退少补。3.被褥费:根据公开招标中标价收取费用,大班毕业离园时卧具自行全部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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