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2025)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精神,根据《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甘教基〔2025〕2号)《张掖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张教发〔2025〕58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把“教育入学一件事”作为优化教育便民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逐步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健全招生入学长效机制,增强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片区学龄人口和现有学位摸底测算,提前做好预判应对。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小学“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初中“对口直升、整体划拨”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工作流程开展招生工作,小学招生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类别分批次进行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招生责任学校联系周边学校调配入学,招生责任学校无法调配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结合招生片区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配;小升初对口直升由区教育局统筹划拨。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生源,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传播虚假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落实省级审核制度,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开展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外语、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坚持不掐尖、重培养,原则上不得与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挂钩,严禁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四)全面落实流动儿童入学保障。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流动儿童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
(五)持续强化特殊群体保障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陇原人才子女、进藏干部子女、消防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各学校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自2025年开始实行一年级新生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同校就读和长幼随学政策(已入学并建立学籍的在校学生不纳入其中),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明确相关政策,严格控制恶意择校行为。
(六)认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区级方案,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一网通办”。2025 年全区小学入学报名全部使用“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实现在线招生。要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针对老年人、农村群众不熟悉在线操作的群体,各学校要设置帮办代办点,提供线下帮办代办服务。
三、招生方式
(一)小学。通过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统一接收我区新生报名申请,同步提取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政务数据,通过甘肃省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管理端)进行审核录取。
(二)初中。由生源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划拨要求,携带教育局审定下发的对口直升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整体到对口直升学校报到。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本区户籍儿童和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初中:凡甘州区2025年小学毕业生,按照教育局对口直升安排计划依法依规注册就读;随迁子女和回户籍地就读的学生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甘州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注册入学。
(二)招生办法
各学校要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精神,制定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自主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片区内学生,不得违规招收片区外学生。
小学招生办法:
1.入学条件。按《甘州区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分布图》划定的招生区域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凭证(指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1%>;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两者需同时提供>;租住房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等基本证明材料,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和子女的居住证。办公、商业、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2.网上报名。统一使用“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3.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经系统比对和学校初审后需现场审核的招生对象,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本县户籍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
非本县户籍随迁子女: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张掖市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合同等。
4.录取顺序
A类:甘州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且在招生片区有自购住房的适龄儿童。包括:①户口在招生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B类:甘州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且在招生片区内居住公房的适龄儿童。
C类:甘州区户籍,户口不在招生片区内,但在招生片区内有自购住房,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的适龄儿童。
D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且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自购住房并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儿童。
E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且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自购房,但未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适龄儿童。
F类:甘州区户籍,户口在招生片区内,但在招生片区无自购住房,监护人在招生片区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G类:甘州区户籍,户口不在招生片区,在招生片区无自购住房适龄儿童。包括:①户口不在招生片区,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租住房屋。②户口不在招生片区内,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在招生片区内租住房屋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H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且监护人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I类:非甘州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但监护人未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3.报名录取流程
招生采用“网上申请、依序录取、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1)信息采集。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报名地区选择“张掖市—甘州区”,进入报名入口,选择需要办理的入学学段(小学入学),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选择“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甘州区户籍)或“非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非甘州区户籍)。按照居住地所在片区选择对应学校,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入学申请网址为:https://zwfw.gansu.gov.cn。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系统比对。系统根据监护人信息比对户籍、房产等信息。
(3)学校审核。学校工作人员使用智慧教育云平台账号登录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s://ruxue.smartedu.gsedu.cn/admin/完成适龄学生入学申请审核、录取工作。也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核验房产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
(4)现场审核。系统比对未通过或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按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确认签字并做好资料留存,签字人对现场核验结果负责。
(5)录取确认。所有新生均需在报名系统报名,学校审核录取工作结束后,公示已录取学生名单。
(6)调配入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招生责任学校联系周边有学位学校调配入学,无法调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7)注册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录取人数在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初中阶段招生办法:
甘州区在籍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的原则登记入学,由生源学校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对口直升分配计划及时限要求,携带毕业生花名册集体组织六年级毕业生到对口初中进行报到,移交管理责任。非甘州学籍六年级毕业生,由监护人提前联系初中学校,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张掖二中(文昌校区)七年级招生计划及条件
1.对口直升
招生计划:300人
招生对象:2025年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条件:按照对口直升、整体划拨的原则,将北街小学、马神庙街小学、青西小学等周边小学在张掖二中(文昌校区)周边紫薇花园、丹马小区、白塔家园、公园道1号、文昌嘉苑、碧水蓝湾、北部湾、北关嘉苑、北关名苑、天苑丽居、北兴家园、流泉村、润阳佳苑、博金御湖湾、东方明珠、润湖丽居、体校家属楼、蔚来城、金湖湾、阳光曦华源三期、逸景苑、流泉新村等小区居住的六年级毕业学生整体划拨至张掖二中(文昌校区)。
2.面向城区学校招生
招生计划:200人
招生对象:2025年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条件:按照家长自主、自愿原则,招收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在数学、科学等学科培养方面有潜质的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
(四)注意事项
1.信息填报时,监护人所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查发现,监护人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适龄儿童录取资格,由招生责任学校联系周边有学位的学校调配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日期和租房适龄儿童房屋租赁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5月31日前。
3.如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信息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在招生片区所在学校就近入学资格,由招生片区学校落实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责任,联系周边有学位学校调配入学。
4.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由招生责任学校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备案,延缓入学期限为一年。
五、工作步骤
(一)小学阶段
1.方案制定与宣传阶段(2025年6月19日—6月30日)。区教育局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要依据区级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与招生片区幼儿园对接做好“招生入学一件事”相关政策解读及家长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培训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解读招生办法,使之家喻户晓。于6月27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应急预案上报教育局419室审核备案,同时在校园周边显著位置公示。
2.线上报名及线上初审阶段(2025年7月1日—7月6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招生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同步进行线上初审,对不在招生片区的招生对象,学校需电话告知按照招生片区修改报名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均需在显著位置设置招生政策咨询处和代办点,便于家长办理。学校对家长提交资料佐证资料无法线上认定时,要及时通知家长进行线下审核,审核日期为7月5日至7月6日。现场审核的需要将现场审核确认表打印出来,家长和学校签字确认后留存。
3.线下审核阶段(2025年7月7日—7月8日)。各学校根据招生系统填报情况和初审情况,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和需线下审核对象(免现场审核的前提条件是儿童户籍信息、监护人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必须全部从招生系统接口获取,并在招生片区内,其余均需线下审核),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家长需线下审核原因及所需资料,确保线下审核一次完成。
4.录取公示阶段(2025年7月9日—7月10日)。7月9日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7月10日各学校在学校公示栏、校门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教育局审定的录取花名册。
5.调配入学阶段(2025年7月11日—7月15日)。各学校及时与周边其他学校联系,做好招生片区未录取适龄儿童的调配入学工作,确保招生片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就读。
6.入学注册阶段(2025年8月25日—9月10日)。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要及时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做好学籍注册工作。
(二)初中阶段
1.信息核查阶段(2025年7月1日—5日)。小学毕业学校对2025年六年级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籍贯、实际居住地等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区内在册不在籍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上报。核查花名册于7月5日前经学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教育局419室,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学校做好审核工作,并向教育局提交变更说明。
2.信息复查阶段(2025年7月6日—7月10日)。区教育局对学校上报花名册进行核查,并划分对口直升学校。
3.报到移交阶段(2025年7月11日)。各小学阶段学校携带对口直升花名册和残疾学生台账到对口直升初中学校集中报到,移交管理责任。
4.学位调整阶段(2025年9月1日—9月10日)。拥有甘州区学籍的2025年六年级毕业学生,因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需调整学位的,向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甘州区学位调整申请表,并按照对口直升学校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口直升学生审核无误后,上报区教育局复审,区教育局结合初中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配。非甘州区学籍的六年级毕业学生,由接收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交备案材料,进行招生。
5.学籍注册阶段(2025年9月10日—9月20日)。区教育局根据对口直升花名册、学位调整花名册、非甘州区学籍学生备案花名册统一注册学籍。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招生工作职责。教育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学校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招生第一责任人的阳光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招生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同时,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招生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精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招生学校通过校门口粘贴、朋友圈转发等形式广泛宣传学校招生方案及网上报名流程,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组织专门的招生政策宣讲小组,深入社区、楼院,通过电话咨询和现场解答的方式详细向家长宣讲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取得家长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避免跟风择校,为招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招生录取流程及标准,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实验班等。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确保学籍注册工作符合要求。
(四)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廉洁招生宣传教育,提升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维护阳光招生工作纪律和秩序,大力整治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传播虚假招生信息、违规组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等违规招生问题。
甘州区教育局招生咨询及违规招生举报电话:0936-8212774、0936-8636027。

来源:甘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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