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第三幼儿园
2025年秋学期招生公告

幼儿园简介
招生须知
根据《甘州区2025年秋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幼儿园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本着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甘州区第三幼儿园2025年秋学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幼儿园名称
甘州区第三幼儿园
幼儿园地址
甘州区西环路新乐小区99栋
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3周岁,即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到本幼儿园进行预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以及幼儿园要求的其他材料。
招生人数
结合园位情况,我园今年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50名。
招生办法
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和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结合园位配置情况,按照幼儿户籍和住址情况,分批次落实入园资格(户籍迁入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凭证(住房凭证指由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的产权份额大于51%的房产证;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购房佐证材料〈指未办理房产证的商品房,须同时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租房佐证材料〈指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统称住房凭证)二项基本证明材料。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和子女的居住证。办公、商业、酒店等非住宅类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能作为入园凭证。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全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招生办法分批次顺次录取。因园位限制,未落实入园资格的其余幼儿由家长自主联系其他园入园。
第一批次
甘州区户籍,房户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有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自购住房或公房,以户口簿地址相对就近确定入园资格。包括:①户口在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第二批次
甘州区户籍,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在城区自购住房或居住公房,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但房屋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幼儿,以房屋地址相对就近确定入园资格。
第三批次
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且监护人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第四批次
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在甘州区城区自购住房,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但监护人未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
第五批次
甘州区户籍租房的适龄幼儿。甘州区户籍,在甘州区城区没有相应产权住房,租房居住的适龄幼儿,以租赁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张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第六批次
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甘州区城区租房居住,且监护人在甘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租赁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第七批次
非甘州区户籍随迁子女,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在甘州区城区租房居住,但监护人在甘州区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适龄幼儿,以租赁房屋地址确定相对就近入园资格。(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明、社区居住证明)
招生时间及程序
(一)公布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6月27日,幼儿园利用公众号、门口招生简章将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收费标准、招生办法和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信息。同时,由专门人员接受家长咨询。家长根据幼儿园招生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资料。
(二)现场预报名时间安排。7月5日—7月6日,由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园规定的相关证明及资料,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登记。时间安排如下:7月5日上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幼儿预报名;7月5日下午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幼儿预报名;7月6日第六批次及第七批次幼儿预报名。凡家长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对就近幼儿园登记预报名信息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幼儿园不再追加信息或补录。
(三)预报名资料初审。适龄幼儿只可在城区11所直属公办园或4所小学附设幼儿园中选报1所,多报、虚报、谎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一律取消城区公办园入园资格。
(四)数据汇总及资料审核。7月7日—7月8日,各幼儿园汇总整理适龄幼儿预报名信息,再次查验佐证资料,核准幼儿入园批次(如与预报名登记时不一致,幼儿园应第一时间反馈幼儿家长),确定拟招生幼儿名单。
(五)确定入园资格。7月9日,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办法确定幼儿入园资格,确定完毕后第一时间告知幼儿家长。同时,将招生幼儿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六)公示录取结果。7月10日,幼儿园公示招生名单。
预报名登记要求
(一)预报名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幼儿与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一致的居民户口簿,复印户口簿幼儿页、户口簿监护人页。
2.房产证明:与幼儿园相对就近的、产权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购房佐证材料。
3.租房证明:租房合同、被租赁房屋产权证。
4.社区居住证明:(租房人员)
5.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非本区户口,必须是幼儿监护人,其他亲属不算);
以上资料,原件预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A4纸张、双面复印, 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在复印件第一页右上角写清幼儿姓名、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6.政策照顾者提交材料,政策照顾范围: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人才引进等。除了要提供以上的原件复印件资料外,还需提供符合政策照顾的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预报名登记时间
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5:00—17:30,为防止报名出现拥堵现象,7月5日上午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幼儿预报名;7月5日下午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幼儿预报名;7月6日第六批次及第七批次幼儿预报名。
(三)预报名登记地点
甘州区第三幼儿园北门口
注意事项
1.家长登记的所有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所登记信息在登记日结束后不得修改。
2.幼儿园根据第一至第七批次的顺序依次录取,预报名登记顺序和最终是否报名成功无关,无需提前来排队,以防中暑。家长在预报名登记期间,须带齐相关资料,有序排队,保持间隔。若有不听从劝导,蓄意扰乱和破坏招生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根据招生政策,幼儿不得跨同类幼儿园入园,即只能选择距离房产所在地和居住地最近的同类幼儿园。
4.我园以实际居住地为准,按照相对就近、房户一致的原则,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有政策规定需要优待的幼儿入园。同时,在园位允许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招生办法,满足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求。
收费标准
保教费:甘州区第三幼儿园为甘肃省示范性幼儿园,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保教费每月430元,每学期按4.5个月核算,全学期共计1935元。凡甘肃户籍幼儿享受500元/每学期的学前免保教费政策。
伙食费:幼儿餐点为每天三餐两点,按幼儿实到天数每天收取13元伙食费。学期初预收,学期末多退少补。
被褥费:根据公开招标中标价收取费用(大班毕业离园时卧具自行全部带回)
(备注:幼儿园在预报名时不收费,具体收费时间会通过微信公众号通知,请家长以防受骗)
监督和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甘州区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
甘州区第三幼儿园招生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固定电话:0936-8291420
王老师:15393607852
张老师:18009366963
(电话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7:50)
区教育局违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8212774 8636027







图文编辑丨王海霞
责任编辑|夏 凤
监制|李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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